
前面先寫幾點:1. 文章內容並無貶低女性的意思,只是希望以一種比較通俗甚至低俗的方式讓大家了解我眼中的Startup;2. 有人問過我,屌絲是什麼意思,我個人覺得類似粵語的“毒X”,英文解釋不詳;3. 我這次這個應該算是中文標題了吧;4. Review的時候,朋友問這個Hello Kitty是幹嘛的,我說,這個是自由女神版,朋友似乎很無語。@@
前兩天的blog裡,我嘗試用startup的理論,來幫助自己去想該用什麼方法找女朋友。圈內朋友,反應熱烈,說扯得不錯,就是英文標題太無釐頭。不過,圈外的朋友們,卻紛紛表示,文章好學術(我真是這輩子第一次和這個詞沾邊),不明白“什麼是startup”。
“什麼是startup”。問題一出,我的第一反應:“我X,中槍了。”
這是一個定義的問題。我一向最討厭這種問題了。首先,幾乎所有時候,一樣的東西,每個人的定義都可以不一樣,即使他們都大致認同某個模糊的解釋。其次,很多時候,定義弄得特別清楚,對做事情其實一點幫助都沒有。再次,下定義是需要資歷的,以我這個屌絲的身份,除了可以給出“屌絲大概相當於毒X”的定義之外,幾乎不可能給別的東西下定義,比如startup。
不過正巧,最近國內外許多有資歷的人,都在討論“什麼是startup”,讓我感覺幸福來得是那麼的突然。在Jacky的幫助下,我找到了那些大人物們的作品,進行了一番深入的學習。過程是痛苦的(在這裡一定要再次吐槽Paul Graham,他真的是在寫essay,不是blog,看得我問候了他好幾回),不過好在最後,還是有些有意思的結論的,which is:Startup = 女神(from a 屌絲 point of view)。
古人的經驗告訴我們,如果說,有兩樣東西,會讓英雄(或者屌絲)們想得到的話,一就是江山,二就是美人。放在今天,那就是“發達”和“追到女神”。於是,我覺得冥冥中,startup和女神就這麼被聯繫到了一起。如果說startup的定義令很多人不解的話,用女神做參照,應該會讓大家容易明白一點。
首先,Eric Ries在The Lean Startup裡說,“任何想在極端不確定的情況下創造新的產品或服務的機構都叫startup”。這個定義可以說是最廣泛的,相當於“任何女人都可以是女神”。有人會覺得這個是廢話,說了跟沒說一樣。但需要考慮到的是,The Lean Startup是一本教你怎麼做startup的書,而書裡的方法的確具有一定的普適性,所以他沒有必要去定義“只有XX才叫startup”。就好像,一本教你追女神的秘籍,書封面上寫著“包追到,追不到退錢”,然後你翻到第一頁,上面告訴你,“只有XX才叫女神”,你肯定要罵娘。

其次,Steve Blank在他的大作,Why Governments Don’t Get Startups : Or, Why There’s Only One Silicon Valley中提到,其實Startup有六種不同的主要類型。為了方便和女神對照,我做了一些整合和刪除(去掉了social startup,這個很特殊,因為它完全不是為了“發達”而存在),分成以下四個類型:
和看Eric的定義一樣,我們看Steve的定義也要了解背景。Steve是個經濟學家,看問題比較宏觀,這一點從文章題目上也可以看出來。他對這個“女神”產業做了一個整體的闡述,提出了不同類型的女神,並說明了他們的不同作用。在他看來,許多國家和地區,除了High Growth Startups,別的類型都應有盡有,而High Growth Startups是Silicon Valley比較獨有的,別的地方如果想要也推廣High Growth Startups的產業的話,需要明白推動他和推動別的類型的Startup所需要的effort是不同的,比如要一個成熟的private VC產業,等等。
好吧,說到VC了,也就來到Paul Graham大神的範疇了。Y Combinator的創始人,無數High Growth Startups的投資人,他寫的那篇Startup = Growth,相當於一個王牌經紀人,寫了一篇“女神是需要上位的”。
他覺得,作為一個男人,並不是所有人,都可以把自己的女人變成女神的,因為這個世界真正的女神極其稀有(這位大神非常的精英主義,可以參考他之前寫的Black Swan Farming),而能否讓你的女人成為女神,取決於她能不能上位。一旦她上位成為女神,你作為她的男人會超級有面子,並且也會有收益。所以即使女神上位的失敗風險非常高,而且她上位之後有可能會離開你,有些男人還是會幻想,自己能在一個女神沒有成為女神之前追到她,並且看著她上位。然而女神的上位,是需要包裝的,於是,你們需要經紀人,好像Paul這樣的。這些經紀人大可以去包裝已經成名的女神,但是那些女神不好控制,耍大牌之類的,而正需要上位的女神會比較容易給他們帶來收益。有些女神可能本身已經正在上位了,但是他們還是會接受經紀人的offer,那是因為經紀人的出現,可以讓他們上位的更快。
當你了解了Paul的立場的時候,你就不難明白,為什麼他眼中只有High Growth的Startup才叫Startup了,否則不需要發明Startup這個字,就叫Business就好了。就如同,經紀人眼中能上位的女神才叫女神,否則大家都叫女人就好了。
好啦,以上就是三位大神,分別從泡妞達人、婦女委員會主任以及王牌經紀人的角度,對女神做的定義。那作為屌絲的我們,應該怎麼看待女神呢?
像我最開頭說的,作為屌絲,我們在這裡爭論女神的定義,對我們最後能不能達到目標,沒有一點用。作為我個人,我比較喜歡Paul大神的定義,因為我覺得很刺激。但同時,我也認同Steve的分類。我依然認為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定義,甚至可能有比三位神人的定義更精彩的。但是作為一個“追女神的人”,當你定義了心中的女神的時候,你就應該像個“爺們兒”一樣去追。Lifestyle也好,High Growth也罷。如果你想要追High Growth的女神,但是追不到,放棄了,回去做Small Business了,也無可厚非,多少人都是這樣過來的。但是我個人不能接受的是,放棄之後,拿著另一套定義出來,很大聲地說,哥現在追的這個也是女神。
完。
P.S. 僅以文章標題向王牌經紀人Paul Graham致敬。另,還有一篇比較有趣的文章,Startup is the New Hipster也值得一看,笑一笑也好啊。
Sorry for English readers. This is my very first blog post, and I can’t come up with a cool Chinese title. So I made an English one, although the content is in Chinese.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this topic and would like to read an English version, please leave a message, and I’ll see if I can write one in English in the future.
失戀一個多月了。在此期間,情緒起伏,各方好友曾紛紛發來慰問,在此一齊謝過。
除此之外,難免也會和許多男性友人討論,如何才能擺脫陰影和屌絲狀態,建立下一段感情。有好事且同為Startup屌絲者(比如我的cofounder和我的室友。你說你們一個結了婚一個有女朋友的,這不是拿我開玩笑嘛!),試圖將創業相關的一些理論和經驗運用到追女生上。他們推理出的最經典的一套理論是基於AARRR模型的。
AARRR模型是Customer Development的一套體系,講的是從獲得用戶到創造收入的5個不同階段,分別是Acquisition, Activation, Retention, Referral和Revenue。這五個階段是自上而下呈漏斗型的,也就是說每個階段都會有一定的conversion rate。詳情請看Dave McClure的slide。

於是乎,兩位大佬告訴我,追女生,也是要先從Acquisition開始的,要多出去,在不同的場合(channel)見不同的女生;然後如果能要到聯繫方式,則為Activation;一直會聯繫的話,就已經進入Retention階段;接下來比較瘋狂,如果她們會介紹她們的姐妹給你認識的話,那就達到了Referral了!最後的最後,如果,你能讓她付錢給你,恭喜你,你是一個成功的產品,已經有Revenue了!
很扯。不過最後我們還是發現,有一些經驗,是真的可以借鑑的。比如“怎麼找cofounder”。如果說剛才那個理論比較瘋狂的話,應該多半是因為它將女生當成customer,而自己只是一個product。其實更加類似的關係應該是互為cofounder。

其實怎麼找cofounder本身也是一個很頭疼的問題,幾乎每個創業者都遇到過不靠譜的cofounder,交過學費。在國外也會有過“cofounder鄉親”活動。
我的cofounder Jacky在這個月初去舊金山的時候,見到了Buffer的cofounder,Joel Gascoigne,並且和他交流了一下找cofounder的經驗。Joel說他其實最開始的時候沒有打算找cofounder,但是當產品做到一定階段,他需要人幫忙,而且也有人願意加入。在這個時候他的做法是,和大家坐下來,談清楚大家對於產品的vision,以及大家想從中獲得一些什麼,是股份,名聲,還是成就感。然後,他們嘗試每週花一天時間在一起工作,慢慢加到兩天,三天。直到公司很好地運轉了一段時間後,他們才簽文件。
對應過來找女朋友。同樣的,vision很重要。將來在一起的生活,就是產品,大家對這個產品的vision要一致。然後再看,大家其實想得到什麼。是愛情還是金錢,還是別的。雙方對對方的需求能不能接受。然後,大家每週花一天時間出去約會。然後慢慢增加,直到發現在一起生活,產品沒有出問題,那麼就可以考慮簽文件了。
有人說,我可以為了愛情改變自己的vision。我的理解是,你這樣想,就是對自己的產品,還沒有一個solid的vision。在這種情況下,不宜找cofounder。
有人說,一起工作一段時候,產品出問題了,怎麼辦?回答:learn fast,fail fast。
如果產品出問題,而你的vision是solid的,出問題的可能是一些strategy/product層面的東西(比如誰做飯誰洗碗,或者你用了她的牙刷之類的事),在這個時候要根據之前的validated learning(比如她真是很討厭別人碰她的牙刷的。關於validation和build-measure-learn迭代,此處略去十萬字)去調整。但如果最糟糕的情況,你發現,真的真的,自己的vision出問題了,那麼產品需要pivot,這個時候你需要告知你的cofounder你的vision已經變了,看對方是否也有同樣轉變,如果是,那麼可以一起做新的產品,如果vision不合了,應該分開。當年Jason Goldberg關閉自己的同性戀社交網站Fabulous.com,轉而做創意閃購網站Fab.com的時候,他大致就是告知他的舊員工們,感謝他們的努力,但是他的產品已經pivot了,需要不同skill set的人了。這個做法對cofounder同樣適用。
相比較AARRR,我想我上述的這一套可能更靠譜一些。Lean Startup的體系已經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建立好的產品和startup的方法,雖然我的這套推論會有很多漏洞,但是照著這個方向去想,不失為一個為終身大事找到最佳答案的方法。不過話說回來,有些時候,很多人,並不想要最佳答案。@@
大致這麼多,如果有新的idea,會update。
完。
We’ll see things they’ll never see. – Preview it on Path.
Github shows a different Octocat whenever you have no new notifications.
/via Ian Storm Taylo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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