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orry for English readers. This is my very first blog post, and I can’t come up with a cool Chinese title. So I made an English one, although the content is in Chinese.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this topic and would like to read an English version, please leave a message, and I’ll see if I can write one in English in the future.
失戀一個多月了。在此期間,情緒起伏,各方好友曾紛紛發來慰問,在此一齊謝過。
除此之外,難免也會和許多男性友人討論,如何才能擺脫陰影和屌絲狀態,建立下一段感情。有好事且同為Startup屌絲者(比如我的cofounder和我的室友。你說你們一個結了婚一個有女朋友的,這不是拿我開玩笑嘛!),試圖將創業相關的一些理論和經驗運用到追女生上。他們推理出的最經典的一套理論是基於AARRR模型的。
AARRR模型是Customer Development的一套體系,講的是從獲得用戶到創造收入的5個不同階段,分別是Acquisition, Activation, Retention, Referral和Revenue。這五個階段是自上而下呈漏斗型的,也就是說每個階段都會有一定的conversion rate。詳情請看Dave McClure的slide。

於是乎,兩位大佬告訴我,追女生,也是要先從Acquisition開始的,要多出去,在不同的場合(channel)見不同的女生;然後如果能要到聯繫方式,則為Activation;一直會聯繫的話,就已經進入Retention階段;接下來比較瘋狂,如果她們會介紹她們的姐妹給你認識的話,那就達到了Referral了!最後的最後,如果,你能讓她付錢給你,恭喜你,你是一個成功的產品,已經有Revenue了!
很扯。不過最後我們還是發現,有一些經驗,是真的可以借鑑的。比如“怎麼找cofounder”。如果說剛才那個理論比較瘋狂的話,應該多半是因為它將女生當成customer,而自己只是一個product。其實更加類似的關係應該是互為cofounder。

其實怎麼找cofounder本身也是一個很頭疼的問題,幾乎每個創業者都遇到過不靠譜的cofounder,交過學費。在國外也會有過“cofounder鄉親”活動。
我的cofounder Jacky在這個月初去舊金山的時候,見到了Buffer的cofounder,Joel Gascoigne,並且和他交流了一下找cofounder的經驗。Joel說他其實最開始的時候沒有打算找cofounder,但是當產品做到一定階段,他需要人幫忙,而且也有人願意加入。在這個時候他的做法是,和大家坐下來,談清楚大家對於產品的vision,以及大家想從中獲得一些什麼,是股份,名聲,還是成就感。然後,他們嘗試每週花一天時間在一起工作,慢慢加到兩天,三天。直到公司很好地運轉了一段時間後,他們才簽文件。
對應過來找女朋友。同樣的,vision很重要。將來在一起的生活,就是產品,大家對這個產品的vision要一致。然後再看,大家其實想得到什麼。是愛情還是金錢,還是別的。雙方對對方的需求能不能接受。然後,大家每週花一天時間出去約會。然後慢慢增加,直到發現在一起生活,產品沒有出問題,那麼就可以考慮簽文件了。
有人說,我可以為了愛情改變自己的vision。我的理解是,你這樣想,就是對自己的產品,還沒有一個solid的vision。在這種情況下,不宜找cofounder。
有人說,一起工作一段時候,產品出問題了,怎麼辦?回答:learn fast,fail fast。
如果產品出問題,而你的vision是solid的,出問題的可能是一些strategy/product層面的東西(比如誰做飯誰洗碗,或者你用了她的牙刷之類的事),在這個時候要根據之前的validated learning(比如她真是很討厭別人碰她的牙刷的。關於validation和build-measure-learn迭代,此處略去十萬字)去調整。但如果最糟糕的情況,你發現,真的真的,自己的vision出問題了,那麼產品需要pivot,這個時候你需要告知你的cofounder你的vision已經變了,看對方是否也有同樣轉變,如果是,那麼可以一起做新的產品,如果vision不合了,應該分開。當年Jason Goldberg關閉自己的同性戀社交網站Fabulous.com,轉而做創意閃購網站Fab.com的時候,他大致就是告知他的舊員工們,感謝他們的努力,但是他的產品已經pivot了,需要不同skill set的人了。這個做法對cofounder同樣適用。
相比較AARRR,我想我上述的這一套可能更靠譜一些。Lean Startup的體系已經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建立好的產品和startup的方法,雖然我的這套推論會有很多漏洞,但是照著這個方向去想,不失為一個為終身大事找到最佳答案的方法。不過話說回來,有些時候,很多人,並不想要最佳答案。@@
大致這麼多,如果有新的idea,會update。
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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